福州新闻网2月1日讯 昨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花9000元办了一张鑫联众的加油卡,鑫联众方面承诺充9000元变12000元,分12期逐月返还。可是,买卡的第二个月,返现就未兑现。 市民:买卡第二个月 说好的返现就停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经公司同事介绍,购买了福建鑫联众融合实业有限公司的加油卡,对方宣称充9000元变12000元,分12期逐月返还。李先生购卡当天,对方向他返了1000元。但到了一月下旬,说好每月中旬的返现却未兑现。 前几日,李先生到湖东路的鑫联众融合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发现不少人和他一样前来讨说法。见迟迟拿不到返现,李先生便向工作人员提出退出该活动,但被对方告知公司股权变动,要等到三月份才可以。 据记者了解,仅李先生所在的公司就有几十人办理了该加油卡,办卡金额加起来有几十万元。 |
相关阅读:
- [ 01-26]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男子又诈骗上亿元被诉
- [ 07-21]志愿者街头一元换一百 为“下跪借钱”大学生筹款
- [ 07-18]公车司机讲述工作:提前15分钟开冷气等领导下班
- [ 06-16]武汉通报63起案件:国企领导一个月内办宴122桌
- [ 05-10]河南高速服务区环卫工3年捡钱十余万 每次都上交
- [ 04-04]银行卡充值加油卡 月月有“油”礼
- [ 04-04]充值加油卡免息分期付 为爱车加油
- [ 03-25]分期充值加油卡,月月有"油"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