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户变卖原租户中央空调 工人聚集拉横幅索赔
2015-02-05 07:47: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2月5日讯 去年12月6日,本报报道了因房屋层层转租,原租户价值40多万元的中央空调被新租户拆除变卖一事。原以为双方已签订协议,此事圆满解决,但昨日,双方却再次因此事翻脸。 快乐学习教育集团: 赔偿款还存在争议 对方称不给钱不走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八一七中路的快乐学习教育集团门前,大批工人聚集在这个培训机构楼下拉起横幅,民警在维持秩序。 据福州晚报记者了解,双方自去年12月5日签了第一份协议,并核对空调的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后,于12月9日签了第二份协议。第二份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双方对空调设备及新通风系统已确认无异议,并于2014年12月25日之前归还,对于辅材的价格等事项,甲乙双方仍存在异议,待协商。 随后培训机构负责人向记者确认,双方确实签了两份协议,但最后对存在异议的部分,协商未果。此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还表示,他们拆除空调时,空调已经安装好了一段时间,即使要赔偿对方损失,也应算上一年半折旧费用,况且对方要求的赔偿包括工人的安装费以及管线之类的费用,明显不合理。其次,对方以索要空调赔偿为由,雇佣一些老人来培训机构大楼前拉横幅,还逐层敲教室的门,叫学生不要上课,严重影响了培训机构的教学秩序。“空调的问题可以好好谈谈,如果谈不好,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没有必要如此无理取闹。”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对方坚称,不给钱就不走,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而对于去年12月9日双方签订协议一事,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协议中存在异议的辅材,指的是线路、管道等,一共有十几万元。看到对方又来闹事,出于对学生们安全的考虑,培训机构方面曾表示赔偿给对方15万元,希望对方撤离,但被对方拒绝了,这笔钱并不算少。 |
相关阅读:
- [ 01-15]厦门一公交起火 警方控制嫌疑人 业主将房租给病人 物业和租户苦斗
- [ 01-15]将房子租给福州总院病人 物业和租户苦斗很无奈
- [ 01-13]网上租房慎交"诚意金" 租户交完押金房东玩消失
- [ 12-18]厦门一民房冒黑烟 原是租户煮东西不慎把家点燃
- [ 12-17]福州八闽楼酒店停车费每天封顶100元 租户堵门表不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