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 夏菁)“港澳游赠券消费被强迫要求购物”“论坛驴友自助游实为盈利旅游活动”……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2014年受理旅游投诉及咨询反映的突出问题,采用案例形式,以案说法发布三大旅游消费提示案例。 案例一: 获旅游赠券低价前往被强制购物 2014年8月,福州林女士称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四天三夜港澳游,旅游期间发现行程安排与原计划不符,且被强制要求购物消费。经福州市旅游质监所了解,林女士是按照朋友赠送的“港澳游优惠券”上的联系电话(深圳手机号码)报名并自行前往深圳缴纳899元团费参加旅游的,后经调查旅游券上标明的“深圳XX国旅”根本不存在。 福州市旅游质监所特别提示:所谓“赠送”、“免费”,都是以付出其他方面支出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某种促销手段,请旅游者务必谨慎选择。只有正规的旅行社方可经营旅游业务,务必留意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可登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向发行方当地旅游部门查询。 |
相关阅读:
- [ 03-14]三千游客聚集太湖源头临安 生态“奔跑”体验养生
- [ 03-14]浙江欲掀“旅游厕所革命”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品质
- [ 03-13]《前往世界的尽头》高规格 打开户外真人秀新格局
- [ 03-13]全球“最佳机场服务人员” 桃园机场夺冠(图)
- [ 03-13]福建将建“红黑榜”曝光不文明旅游企业和个人
- [ 03-13]湖北省花季旅游线路在台湾热销
- [ 03-12]三明市重金征集旅游新媒体营销创意设计
- [ 03-11]山东青岛千人竞聘空姐 现场排长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