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同一快递不同网点报价不一 部门:明码标价即可

2015-03-24 09:17:50 王永臣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同一家快递公司不同网点邮寄同样重的包裹,却得到不同的报价,且相差不少。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快递行业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许多快递公司都采取加盟制,加盟者对快递资费标准有一定的自主权。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快递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须通过口头、公示等方式明码标价。

不同网点报价不一样

家住金山公园附近的程先生告诉记者,以往他一直在家附近的快递站点发快递,到江浙沪一带资费都是首重8元(即1公斤以内为8元,超出部分另算)。近日,他因为急着寄一个到浙江的包裹,便在公司附近的一个站点发送,虽然在首重内,对方却收了15元。

“两个站点明明都同属一家快递公司,为啥一个收8元,一个是15元呢?”程先生有些纳闷。待回到公司后,程先生一问才知道,同样发往江浙沪首重内的快递,有一位同事还被收过20多元。

程先生拨通了该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程先生,由于这些网点基本都是加盟的,并非公司直属运营,而加盟点的老板会有自己的收费标准。

“不同价现象”普遍存在

昨日记者以“从福州寄一个2公斤重的包裹去上海”的名义,咨询了多家快递公司的不同网点,结果发现报价不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