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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福州龙峰新村小区的居民们很是苦恼,十多只流浪狗“入侵”小区,不仅破坏了卫生环境,影响了店家生意,而且狗叫扰民,居民常常半夜被吵醒。
工作人员把流浪狗关进笼子,送入收容中心 若流浪狗伤人 喂养者将担责 针对小区爱狗人士经常喂养流浪狗一事,有律师表示,饲养动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如果流浪狗长期在小区聚集,且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控制,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万一出现伤人事件,根据《侵权责任法》,喂养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针对恶犬伤人事件,本报曾做系列报道,呼吁立法规范市民养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今年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备受市民关注的《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被列入计划。 据了解,其实早在2001年,福州就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在限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但烈性犬到底有哪几种,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对于如何管理流浪狗,也需要进一步立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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