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鑫达鞋业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
2015-03-28 07:26:4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陈建云通讯员容肖)昨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政府联合仓山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福州鑫达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依法将其列为该区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福州鑫达鞋业有限公司存在厂房疏散楼梯未设置为封闭楼梯间,仓库未设置防火墙进行分隔,厂房和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重大火灾隐患。 “该公司不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还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仓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告诉东南快报记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厂房无法有效控制初起火灾、火势快速蔓延、人员无法安全疏散等严重后果。 |
相关阅读:
- [ 03-19]福州新光塑胶厂存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临时查封
- [ 03-15]福清东张一农妇不慎烧了近50亩山头
- [ 02-25]福州春节假期治安平稳 火灾事故同比下降逾三成
- [ 02-20]除夕18时至初一1时 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19起火灾
- [ 02-11]公共场所“惹火”怎么办 听消防教你防火逃生法
- [ 02-05]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 办大型活动需申请
- [ 01-30]2014年福州火灾共8起死亡9人 一些消防站被通报
- [ 12-18]冬天的静电或引发火灾 自助加油请触摸除静电装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