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说好平分补充款 男方不履约女方起诉获79万
2015-04-09 07:48:5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律师说法: 离婚后仍可重分共同财产 据福州晚报记者了解,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内容,特别是不配合进行房产的更名手续。 二是协议离婚后,一方觉得当初的共同财产分配方案对其不公平,要求撤销,进行重分。 三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了婚内的共同财产,或因某种原因,离婚时双方对一部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 上述这些情况,当事人能否主张重分共同财产呢? 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捷解释说,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但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请。 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就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情况,陈律师认为,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判决离婚后,新发现了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这需要有证据证明,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文 陈晓珊/制图) |
相关阅读:
- [ 04-08]妻子在外务工5年起诉离婚 岂料丈夫月前已去世
- [ 04-08]年轻夫妻通过网络结识 大吵一架男方冷战说离婚
- [ 04-04]女孩唤醒植物人与其结婚 2年后离婚称难抵抗现实
- [ 04-02]蔡少芬突然“离婚” 被批为新节目“炒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