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抓拍车窗抛物 获得首单奖励300元
2015-04-10 08:16: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4月2日早上9点28分,洪甘路洪山桥头路段,闽A98D67司机往车外扔烟头 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文 毛朝青 关铭荣/图 实习生 叶诗涵) 抓拍车窗抛物,每拍一单,至少奖励300元。 海都报联手省住建厅、福州市交警支队推出“15万重奖,邀您曝光车窗抛物”系列报道以来,曝光了近10起车窗抛物的陋习,并开出重奖,呼吁读者拍摄车窗抛物行为。 昨日上午,福州江先生在潭桥路拍下小车司机往车外扔纸巾的照片并向本报报料,获得300元奖励,成为首位获奖市民。欢迎广大读者拿起手中的拍摄设备或通过行车记录仪等,拍下车窗抛物的画面,共同曝光车窗抛物陋习。 拍下司机扔纸巾 读者获奖300元 江先生说,昨日上午,他在路过福州潭桥路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AHA696的黑色小车,在路上停车等待时,驾驶座的窗户摇下一条缝隙后,司机往外面扔了一团白色的纸巾。 江先生说,当时对方车辆还没发动,他赶紧拿起手中的拍照设备,上前拍下车子的车牌号以及纸巾扔到地上的情况,然后拨打本报热线报料。 “车窗抛物的行为的确非常不文明,是对福州城市形象的抹黑,我们市民有必要站出来,拍下丑陋的瞬间,曝光这种陋习。”江先生说,看到海都报推出的曝光车窗抛物系列报道后,他觉得出发点非常好,“发动全社会一同来监督、曝光,这种陋习肯定会越来越少,这是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
相关阅读:
- [ 04-02]榕警方启动高清探头抓拍计划 车窗抛物抓个正着
- [ 04-02]福州警方启动高清探头抓拍计划 车窗抛物抓个正着
- [ 03-27]整治车窗抛物须打“组合拳”
- [ 03-27]福州今年重拳整治车窗抛物 将用高清探头抓拍
- [ 12-24]“车窗抛物”要扣2分 就该给“缺德者”教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