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龙洲公寓三成业主拒交电费 小区又被断电
2015-04-30 08:30: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小区停电,家里热得难受,不少居民只好下到小区楼下 东南网4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实习生 张福明文/图)因为三成业主常年拒交电费,曾被电力部门强制断电的福州塔头路龙洲公寓小区,前天下午又被拉闸,整个小区200多户居民的生活,一下乱了套。 记者采访得知,该小区还属于总表供电,因近来欠了4万多元钱电费,被电力部门强制断电。去年9月,该小区已被停过一次电。 昨日中午,物业紧急垫付了部分电费,小区在停电20小时后,于昨日中午恢复供电。眼看天气越来越热,很多居民担心,只要那三成业主继续拒缴电费,其他业主还是会被“绑架”,停电事件随时可能再次上演。而如何让那些欠费者交电费,似乎成了一个死结。 |
相关阅读:
- [ 09-26]租客为了逃避交电费 绞尽脑汁想理由
- [ 04-30]巴基斯坦总统府和总理府因未交电费被断电
- [ 12-13]漳州市推出无线POS机交电费 缴费更方便快捷
- [ 12-12]漳州供电公司无线POS机上岗 居民交电费更便捷
- [ 11-27]港头供电所挂牌成立 交电费不要“出镇”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