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委员建议:旧楼加装电梯,门槛再低些
2015-04-30 09:08:29 来源:福州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委员建议进一步降低门槛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旧楼加装电梯主要依据2013年7月出台的《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其中,审批最容易“卡住”的是,楼距和消防出行通道。一是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即净宽不小于3米;另一个是南北向的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加建电梯后间距满足南侧建筑高度0.6倍的,可视为满足规划要求。 这名负责人表示,若业主全部同意,且满足规划要求,免公示就可批准;不能满足规划要求的,必须在小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可审批。“此类问题的解决,目前主要依靠邻里之间的沟通协调。” 对此,林品华等委员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政策,方便市民加装电梯,进行了多次调研,今年再次提交提案,建议旧楼加装电梯规划审批进一步降门槛。 针对《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的审查规则条款,林品华提出了两条修改意见,一是根据消防支队对加装室外电梯的指导意见,建议加装电梯的出行通道要求改为净宽不小于2米;二是学习广州、厦门等地做法,取消“加建电梯后间距满足南侧建筑高度0.6倍的,可视为满足规划要求”的条款。 林品华说:“实践证明,在加装过程中,引起业主反对的理由,大部分也是这两个条款。而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相关要求可进一步完善修改,避免引起争议。” 对此,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要求。 |
相关阅读:
- [ 04-29]福州市政协机关传达学习
- [ 03-19]福州市政协机关传达贯彻全国两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 [ 03-12]福州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精神
- [ 03-12]福州市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29次主席会议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