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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营业执照“一照一码” 存量企业暂不实行

2015-05-04 07:00: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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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 今起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实行"一照一码"

东快讯(记者徐昕昀)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5月4日起,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内新设立的企业营业执照将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采用“流水编号,实时赋码”的“一照一码”赋码方式,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统一合并为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届时发到企业手中的营业执照上将只出现一个唯一编码。

唯一编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对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原有“一照三号”登记模式基础上再次进行创新。申请人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的“一口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工商、质监、税务的申请材料,再通过审批部门间内部流转,保证申请人在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自动办结工商、质监、税务相关申请。这避免申请人来回地奔波,有利于节约企业的办事成本。

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从5月4日起,所有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新设立的企业在注册登记之后,将统一领到“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在全省范围内“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与普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全省相关部门、金融保险等机构都将对“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要求企业提供“一照一码”以外的其他证照。

此次改革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存量企业(含已经实行“一照三号”的企业)暂不实行“一照一码”,待全国“一照一码”改革公布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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