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眼病计生困难户可参加免费筛查 享受免费治疗
2015-05-04 08:38:0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5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昨日获悉,市计生协会、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将于本月中旬起开展“福州市关爱计生人口复明行动”,组织患眼病的计生困难户参加免费筛查。患白内障、胬肉的计生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免费筛查申请。 城区患者申请后可直接到东南眼科医院筛查,县(市)区患者申请后等当地计生部门通知,东南眼科医院将带医疗设备到指定地点统一为群众筛查。经筛查,符合条件并经研究确认为救助对象的计生户将享免费治疗。 |
相关阅读:
- [ 03-20]老人患红眼病 用孙子晨尿当“神药”洗眼险失明
- [ 10-16]青光眼是“眼病里的癌症” 长期黑暗中玩手机需警惕
- [ 09-25]红眼病预防出效果 医生提醒要继续注意预防
- [ 07-08]通宵看世界杯眼睛熬出“球迷眼病”
- [ 06-24]看电影使用未消毒3D眼镜 小伙得"红眼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