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二审宣判无罪 被追诉12年
2015-05-20 07:28: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重回阔别13年的福清老家 前日中午,黄政耀被宣布无罪释放。下午,他就乘车回到福清老家——新厝镇祥厝村。 17岁前,黄政耀都在祥厝学习生活,之后参军入伍才离开了这里,后来从部队转业回到福清定居,逢年过节他都会回老家看看。2002年,黄政耀被检察院指控贪污和滥用职权罪之后,就再没回来过。“必须要洗刷污点后才能回去,才有脸有面”。 时隔13年,他再一次回到祥厝。离祥厝村口还有近1公里,近百名村民就聚集在公路旁等候黄政耀。黄政耀刚下车,村民们就点燃了鞭炮。一位亲人为黄政耀穿上印着龙腾的红色布衣,披上红色布带。在当地人眼里,穿上红衣披上红布就意味着“重获新生”。 在村民的簇拥中,黄政耀往家里走去。黄政耀84岁的老父亲在家门口等着儿子归来。老父亲拉着黄政耀的手,带他在餐桌前吃煮好的面和鸡蛋,“吃了这碗平安面,我们全家都会幸福安康。” 对话黄政耀 被关806天暂未考虑赔偿追责 记者:你还记得自己被关了多少天吗? 黄政耀:记得。2002年6月份我被关,第二年7月23日取保候审,321天;2009年4月份,我又再次被逮捕,关了130天;第三次逮捕关押是去年5月29日,到无罪释放差10天满一年,355天。三次总共806天。 记者:被关押期间,你都是怎样度过的?心态如何?黄政耀:我被关期间坚持读书看报,的确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冤假错案,但不少都在这一两年内得到平反昭雪,所以我特别有信心自己最终一定会被无罪释放。我心态也一直很好,有时还帮忙开导在里面的年轻人。 记者:对于赔偿和追责,您目前是怎么考虑的? 黄政耀:目前我还没有考虑这些事情,现在最重要的是和亲友们团聚。 记者: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黄政耀:接下来先休整一段时间,把身份证等各种证件办理好,渐渐恢复生活常态。我现在年纪也64岁,到了退休年龄,过段时间就去单位把退休证明补办了,就开始过退休的日子了。未来澳门是肯定要去的地方,包括老母亲在内的很多亲友在那,国内国外好多地方都想去走走。据法制晚报 |
相关阅读:
- [ 05-19]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兼职翻译 一审判11年二审无罪
- [ 05-19]福清原司法局长兼职做翻译被控贪污 一审被判11年二审改判无罪
- [ 04-24]福清市司法局巡回普法进乡村 解决村民关注问题
- [ 03-18]福清市司法局举办心理健康辅导讲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