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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代管点不给票据成常态 车辆丢失维权难

2015-06-19 07:34:20 申哲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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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申哲)交了一元停车费后新买不久的电动车丢失,代管员却以“我没有印象你交过钱”拒绝担责。前日吕小姐遇上了这样一件事。近日福州晚报记者走访福州多个“两车”停放点发现,大多数代管员在收费后未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若代管员拒绝提供发票,市民可以拨打12366或当地地税局电话进行投诉。

遭遇:交了寄存费

车子丢了难索赔

吕小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两个月前她花了1800元买了一辆全新的电动车。上周六晚上7时许,吕小姐骑车前往五四路王府井百货处理事情,将车停在了楼下的非机动车寄存点。

“我刚到楼下停车就有一名依伯靠过来向我收取寄存费,我给了他一元钱后便上楼去了。”吕小姐告诉记者,晚上10时许,她下楼准备离开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我告诉他车不见了,他说不可能,然后又说不记得我交了钱。”吕小姐说,由于对方没有出具任何收据之类的凭证,自己也没有主动索要,因此对是否有交寄存费一事双方各执一词。

吕小姐随后发现一旁刚好有个监控,便向鼓东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够调出监控,证明自己确实有交钱。没想到警方在调查后却告诉她,监控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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