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道闸故障 女子骑“加伞”电动车撞得头破血流

2015-06-22 08:36:03 朱敏敏 汤先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伞已被撞坏

马上调查街头“加伞”:车不少存安全隐患还违规

对于骑车一族而言,夏日阳光的暴晒的确很难熬,不少人以给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作为应对,但此举其实存在安全隐患。2013年7月2日,本报就曾报道,在福州白马路和下杭路路口处,一名女子骑着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时,被强风吹得失控,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民警至现场调查后,责令女骑手拆除遮阳伞,并对此事故负责。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福州金祥路、三环路等处,均发现有市民骑行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在福州金山一家电动车维修点,记者看到店主正给一辆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店主说:“这种遮阳伞很结实,可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伸展,只装伞架四五十元,加装顶棚的要80到120元。”

福州警方一人士表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容易遮挡骑手视线,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行驶过程中,如遇大风,伞容易摇晃,电动车随时可能失去重心而侧翻。此前,警方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多以教育劝导为主,从去年8月1日起,《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