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社保补贴标准提高 灵活就业者最高补3243元

2015-07-01 09:47:43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贺莹)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出台政策,大幅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补3243元,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补9708元。

据介绍,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可按我市上年度最低缴费额的50%享受社保补贴,基本实现“个人交一半,政府补一半”,补贴期限为3至5年。据测算,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243元,比原标准提高约131%。

就业困难人员被企业(单位)招用后,其社保补贴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标准,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为3至5年。据测算,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高可达9708元,比原标准提高约147%。

此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3年至5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参照享受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