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四渔民自发出海救人 被公安机关确认见义勇为
2015-07-11 07:28:5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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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陈建云通讯员陈瑞衡张善鸣)近日,长乐市公安局确认,松下镇长屿村村民王和顺、林友禄等四人自发驾船出海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2015年5月20日凌晨4时许,松下村村民陈某安(化名)、林某、陈某何(化名)三人驾驶“长松农1027号”渔船在该海域留放蟹笼。上午8时许,水下漂流的绳索不慎缠住渔船的螺旋桨,海浪瞬间把渔船掀翻,并将三人抛入海中。 当天上午9时许,渔民王和顺与他的儿子王茂登,以及同村渔民林友禄、王平妹4人在长屿岛码头作业,得知附近海域有渔船颠覆后,赶到事发海域,并将陈某安和林某救上船。得知还有一人失踪,王和顺立即报警求助。 随后,民警、落水者家属以及福州海事部门都参与到搜救行动中,但陈某何最终还是不幸溺亡。 据林友禄介绍,这是他第二次的见义勇为。在2013年9月18日深夜,林友禄与长屿村渔民陈金祥等七人,冒着风浪救起7名落水人员。随后,林友禄被评为“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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