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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建成“文化之都” 三江口将现文化公建群

2015-08-04 16:51:01 张秀冰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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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建成“文化之都” 三江口将现文化公建群

福州新闻网8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张秀冰)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配套规划之一的《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福州拟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闽都文化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富有品质魅力和创造活力的生态型“文化之都”。

完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专项规划》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面积144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4年~ 2020年,展望到2030年。

按照规划,中心城区将完善以大型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基层(街道、社区)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中心城区的“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培育形成不同服务范围、不同服务能力的文化中心体系。其中,省级设施21处,市级设施43处,区级设施77处,街道级设施60处,社区级设施按照规范予以配置。

规划对象为街道级及以上级别的公益性的各类文化设施及文化活动场所,按设施的功能类型与设置的规范要求分为图书阅览类、文化展示类、演出场馆类、文化活动类、文化公园广场类等五大类。其中,图书阅览类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图书馆,共13处;文化展示类主要包括博物馆、展览馆、展示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共54处;演出场馆类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中心、剧院(场)、戏院、音乐厅等,共25处;文化活动类主要包括文化馆、文化宫、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街道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共59处;文化公园广场类主要包括各类文化广场及文化公园,共3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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