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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失踪母亲找企业3月无果 走司法程序起诉公司

2015-08-06 10:01:35 刘栋宾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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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你儿子没了,跟我们没关系。”吉林长春人张某芝接到福州宏龙海洋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龙公司)肃某华这样一个电话,从此她就失去了独子王某岩。直到8月3日,整整4个月过去了,她只等到了宏龙公司一句答复:“公司没有责任,走司法程序。”

昨日,张某芝称:“我们被迫起诉宏龙公司。”她说,来福州后,宏龙公司肃某华在一家茶馆告诉她,公司愿意赔偿40万元。她称没看到儿子的尸体,也没见着人,一直想追问事情怎么发生的。此后,公司长达3个多月都没与她联系。张某芝找到位于湖东路的宏龙公司,在门口坐等了20多天,都没受到公司的接待。

7月29日,此事第一次由《晚报调解室》调解。宏龙公司高层王某表示,如果家属配合办理保险理赔,公司再支付一定的费用。宏龙公司另一高层陈某称,等负责生产的副总裁王某某开会回来商量处理。

8月3日下午,在《晚报调解室》的帮助下,副总裁王某某与宏龙公司法律顾问李某某同家属进行了第二次调解。

王某某说,据了解王某岩在船上有反常情绪,有船员找他谈过话,并叫人看住他。结果在某一天晚上10点多,王某岩从后门跑出去称上厕所,不见了人影。他认为公司没有责任,谈不上民事赔偿。

争议点在于一份手写的王某岩离船协议。宏龙公司坚持认为,该协议是王某岩本人签字承认的,所以他已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而家属认为,这份手写协议落款甲方是“福远渔7881船”,而不是劳动合同上宏龙公司的签章;王某岩的签字中间竖笔写成了两画,而劳动合同上是一画,存在疑点。

法律顾问李某某说,最好走司法程序,协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张某芝说,她不想打官司,只想好好与公司商量,可是直到昨日,她已经苦等了4个月,等到的就是王某某的一句话:“公司没有责任,走司法程序。”

昨日,张某芝与丈夫商量后说:“我们要讨回一个公道,只能被迫向法院起诉宏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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