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养猪场沦为污染制造者 福清环保:促其搬迁
2015-08-18 07:55:5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福清宏兴种猪场曾是省市力推的模范养猪点,如今却因部分猪粪未经处理直排龙江,屡遭居民投诉。福清环保局承诺,力争在年底前促其搬迁。这是记者13日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州)检查组赴福清采访时获悉的。 位于宏路街道的福清宏兴种猪场建于1990年,曾是省市力推的模范养猪点。然而,记者跟随环保世纪行的工作人员刚走到厂房附近,便闻到一股腥臭味。尽管经过降解处理,但从厂房旁排水沟流出的粪水依然发绿,泛着泡沫。这家养猪场年出栏生猪14000头,在栏生猪4000余头,这些生猪平均每天产出五六吨粪便。据介绍,这些粪便一部分干物质被当作肥料,一部分发酵,另一部分未能及时处理的就直排到龙江。 距养猪场不远处,还有一家造纸厂,产生的废水也通过下水道排入龙江。从2014年起,这两家污染企业就一直受到居民投诉。检查组成员表示,养猪场和造纸厂产生的污染已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根据相关法律,必须搬迁或转产。 |
相关阅读:
- [ 08-10]罗源一养猪场5名工人遇险 救援人员雨夜潜水救人
- [ 08-10]罗源一养猪场被洪水围困 村干部带队救出5外来工
- [ 08-01]南平建阳区水吉镇营头村存在非法养猪场
- [ 07-31][举报]南平建阳水吉镇营头村存在非法养猪场
- [ 07-16]莆田一家养猪场存在20年 周边居民饱受恶臭困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