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乘客遗落手机 闽AT7532的哥送回并婉拒酬金
2015-08-19 08:29: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这个的哥拾金不昧,不求回报。”昨日,福州市民汪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表扬一名的哥,称的哥为其送回遗落在车上的手机后,他给对方500元酬金,的哥坚决不肯收。汪先生希望传递这份正能量。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乘客和这名好心的的哥林国盛,还原事发经过。 汪先生说,15日晚上10时50分许,他和几个朋友喝完酒,从鼓山下院打车前往排尾路。当时,他坐在前排,几个朋友坐在后座上。途中,他的手机滑落却浑然不觉。 到达目的地后,他们下了车。他本能地掏手机,发现手机不见了,才意识到手机遗落在车上了。随后,他的朋友拨打了他的手机号,的哥接听了电话,称捡到了手机,将送回。 随后,的哥连夜专程从火车南站将手机送回到排尾路。汪先生说,他注意到热心的哥车牌号是闽AT7532,三十来岁。当场,他包了500元钱给的哥作为酬谢,可的哥婉拒了。因一时匆忙,当时他忘了问对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记者了解到,车牌号闽AT7532的出租车属福州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后经福州公交出租汽车公司查询,当事司机是林国盛,2012年4月入职。 “小事而已,不值得一提,换了别人也会这样做。”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的哥林国盛,他简述了还手机的经过,但婉拒拍照。 |
相关阅读:
- [ 07-03]的哥归还乘客遗落手机 要100元“感谢费”被处罚
- [ 12-09]新罗小伙搭乘出租车遗落手机 索回竟被要求支付50元
- [ 12-05]粗心顾客遗落手机 热心店主报警归还
- [ 02-24]平潭市民办业务遗落手机 民警拾到后寸步不离
- [ 02-20]的哥乘客发现遗落手机 因交给谁起争执闹进派出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