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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福清分校有人剪断线路 2000余用户无法上网

2015-09-14 09:35:09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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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日前,师大福清分校两个宿舍区的移动宽带设备被人恶意剪断,造成2000余用户无法上网,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校向高园宿舍区宽带设备被破坏,则徐园宿舍区光缆所有分纤箱线路也被恶意剪断,造成2000余用户无法上网,初步估算损失金额40万元。更为恶劣的是,9月10日上午,向高园1、2号楼已完成修复,恢复网络,但当天14时,在公安刑侦大队已经开展侦查的情况下,再次出现断网。

故意破坏电信设施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超过2000人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即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盗窃、毁损电信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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