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 福州购物卡实名制依旧“执行难”
2015-09-15 08:55: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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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山姆店:大金额可“分批办” 购卡无需证件 9月8日上午11时许,海都记者到位于福州杨桥路的沃尔玛山姆店暗访。在收银台,有顾客刚购买了一大叠购物卡,记者凑上前打听,他并不理睬。 记者随机选择了一个收银台咨询。一名收银员表示,办卡手续很简单,无需任何证件,只要支付现金,就能办理购物卡。记者随后支付了300元,收银员直接拿出一张购物卡,插进收银机,输入金额300元,一张卡就办好了。 “如果单位要办多张购物卡,怎么操作?”记者问。“我这里就只能办4999元,多的办不了。”该收银员说,每个收银台办理购物卡有限额,最多4999元,且每张卡的最高金额不能超过1000元。 一旁有顾客提醒“可分批办理大金额购物卡”。记者询问该收银员“是否能办”,一开始对方不愿回应,仅回复“等你想办理的时候再说”。在记者一再追问下,该收银员才肯支招,“你分多个收银台办理就可以了。” 新华都五四路店:购卡时分批付账 就能开单位发票 昨日下午3点多,在新华都五四路店的购卡处,购卡顾客已排成长队。 记者再次以单位采购者的身份,要求购买6万元购物卡,并表示“没有身份证”。工作人员爽快地表示,“原本购买5万元以上的购物卡有返点,你可以拿抽成,5万元可返点500元;但如果你要开单位发票,又没有身份证,就只能分批付账,5000元结算一次,开一张发票,就可以了。” 记者询问,党政机关单位也能开吗?该工作人员表示,什么单位都可以写,“你把单位名字写在纸上,我帮你打印就可以了”。 在记者暗访时,旁边一名30多岁的女子也在大批量购买购物卡,她在写单位名字的时候,显得很神秘,用手遮住,不让一旁的记者看。 专家:卡住公款购卡 还需完善制度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表示,过去有不少单位发购物卡给员工,作为节假日的福利,为遏制“公款消费”,2012年央行、商务部等部门出台了“购物卡实名制”。从2012年11月1日起,办理购物卡受到金额限制,1万元以上的需要实名登记,并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须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甘教授介绍,目前有规定“政府机关单位财务不能为购物卡办理报销”,但这也要看各个单位财务的执行力度。比如,有的单位要求单位采购必须公对公转账,金额在2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统一报销、统一核算,可遏制腐败”。 甘教授也担忧,超市出售购物卡是市场行为,不可能对其进行限制,私企或者个人办理是可以的。由于超市购物卡比较便捷,必然成为送礼首选。若以私企或者个人名义办理购物卡,再送给政府机关单位人员,或是政府机关单位如果以其他名目办理购物卡,都具隐蔽性。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外在的监督制度,一旦发现,除给予严处外,还要予以曝光,以起到震慑社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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