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工第二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降至20%
2015-09-25 07:54: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将福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新规定从9月23日起执行。 原政策规定,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 而此次进行的新调整,将职工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其他政策仍执行,如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此外,继续执行对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
相关阅读:
- [ 09-17]解读: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可享受低息贷款
- [ 09-15]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 [ 09-11]甘肃多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购房数量增4成
- [ 09-10]多地密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将刺激楼市去库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