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李建辉)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获悉,25日上午,市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对《福建省福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作适当修改完善,按照程序审批实施。 据悉,目前福州市森林覆盖率55.6%,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42.9%,人均公园绿地12.94平方米,均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已具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 《规划》涵盖福州市城市森林建设基础、问题与潜力分析,及城市森林网络体系建设、城市森林保育体系建设、城市林业经济体系建设、城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规划》遵循“闽都有福之地,山海森林榕城”的建设理念,从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管理五方面着手,提出“山海双屏、一核七星、一带两网、多点绽放”的建设布局,将福州市建设成我国东南沿海生态屏障和海峡西岸城市群的绿色明珠。 《规划》以2014年为基准年,期限为11年,分3期进行,其中近期为2015年~2017年,中期为2018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25年。据估算,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总投资为554980.61万元,其中近期投资174660.56万元,中期投资181959万元,远期投资198361.05万元。 在评审会上,来自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农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经过热烈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规划》。 专家组评审认为,《规划》在深入分析福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现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福州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市域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人文历史特点,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符合森林城市建设基本要求。《规划》提出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和空间布局,体现了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生态区位特点,以及建设绿色海峡西岸,打造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滨江滨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定位,对推动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从森林网络、林业经济、生态文化、管理支撑等方面,对福州森林城市建设作出的重点工程安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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