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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除四害经费、拆迁受贿 福州晋安多名公职人员被查

2015-11-04 07:47:30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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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梁辉许娴)2009年至2014年,晋安区爱国卫生办公室原主任林某某(正科级)利用负责爱卫办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下属业务科长王某某(副科级)和爱卫办科员黄某某,串通福州一灭鼠消毒有限公司老板侯某某、柳州一消杀药剂厂销售人员刘某,虚增除四害经费,先后十几次套取财政资金共计63.98万元,当作爱卫办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奖及用于个人私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侯某某4人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目前案件已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日前,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一起拆迁领域行贿、受贿案件。据查,2007年,晋安区鸿鹏福五金厂老板谢某在福州市机二三环项目拆迁过程中,通过晋安区文体局原党委书记何某某(正科级)联系到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工作人员王某某及晋安区鼓山镇重点办原副主任刘某某,寻求他们的帮助,以多获得拆迁补偿款。事成后,谢某送给以上3人共计46.5万元感谢费。目前,涉嫌受贿与行贿的4人均被检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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