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限高主要因地铁建设及功能变更 针对不少市民看到规划调整公示后的疑惑,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调整该区域部分规划建筑的高度,主要是由于该区域下方涉及到地铁2号线建设,同时这些建筑的用地性质也进行了调整。”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最初的规划方案并未最终确定,本次规划调整后,之所以进行公示,就是希望能收集各方意见。 按照规划调整公示,5个地块的用地性质都有所变化:B-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轨道交通文化设施混合用地;B-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B-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B-1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综合用地调整为轨道交通文化设施混合用地;B-1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 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可提意见 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规划局从11月5日至12月4日将调整方案对外公示,公示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ghj.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该局城乡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24133)。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该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邮编:3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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