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十三条”为福州新区带来五大利好 加快发展
2015-11-16 07:29: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三大创新力争上游 《意见》出台对新区建设创新在哪?福州新区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创新之一在于提出“全面深化对台交流合作”。福州新区是我国第十四个国家级新区,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必须更好地利用国家先行先试权限,持续释放政策红利,闯出改革创新新路子。国务院批复文件中,将“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放在福州新区五个战略定位的第一位,凸显了国家对福州新区在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服务国家统一大局方面寄予厚望,也意味着福州新区首先应在对台交流合作方面下足功夫,加快探索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优惠和便利政策,从深层次、多角度深化对台合作,更好实现国家战略。 这名负责人说,《意见》创新之二在于提出“推进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发展”。推进岛区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批复,福州新区战略定位为“三区一门户一基地”。其中,在“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这一战略定位中,国务院明确要求福州新区要强化对平潭发展的腹地支撑作用,承接、放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功能,加强与台湾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深度对接,促进榕台交流合作向纵深拓展。 平潭在充分发挥其政策优势的同时,利用福州新区广阔的土地资源、海空港资源、产业发展基础,将带动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资源整合,合理优化产业布局。 《意见》的创新之三在于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新区大开发大建设,要注重土地、海域、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必须以科学的财税机制作为基础,以灵活的财税政策作为保障。 这名负责人表示,创新的力度决定了福州新区发展的高度,开放的深度为福州新区开拓出发展的空间。只有全省上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福州新区才能不辜负这个千年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国家级新区建设中力争上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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