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财政设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015-11-18 07:37:47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日前,《福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获市政府批准实施。该基金的设立,目的在于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扶持企业上市。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包括整合部门涉企专项资金、统筹各类结转结余资金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等。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未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分为股权投资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企业两种方式。优先投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升级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和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其他企业。

其中,股权投资子基金方式,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社会资金,按市场化方式组建封闭运作的私募子基金,由私募子基金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将根据各子基金的投资行业等具体情况确定对各子基金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50%。

直接股权投资企业方式,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投资的项目通过两个渠道遴选,一是由市金融办、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或其他相关部门推荐,建立企业项目库,从中优选投资项目;二是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市场调研或依托投行、金融机构等业内推荐积累的项目资源,自主确定投资项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