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自贸片区人才 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可贷240万

2015-11-21 12:17:06 綦芬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自贸片区人才 公积金可贷240万

公积金铁路分中心、能源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綦芬)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天发布《关于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福州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暂行规定》对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基础上,实行以下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

允许在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有工作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目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贷款材料和福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暂行规定》自10月21日颁布之日起执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能源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