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8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 通讯员吴军)昨日,市红十字会召开2015年度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部署会议。从今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本年度红十字大病救助工作,全市五区七县(市)全面开始接受大病救助申请。 “相比往年,今年度的红十字大病救助申请受理对象、资料提交、救助标准等与往年相比有一些调整。”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救助对象调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即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残疾人)。 救助办法调整为:救助对象计算其治疗的自付费用,还应扣除其得到的民政救助、新农合住院大额补偿、省级红十字大病救助等各项补偿救助金额。 该负责人表示,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咨询相关情况,并填报相应表格和提交有关材料,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将在春节前前往救助对象所在县(市)、区现场集中发放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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