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万达一带飞车抢包? 榕警方:造谣传谣要担责
2015-12-11 07:56:2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2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程明)这几天,微信朋友圈纷传“抢包”的消息。昨日仓山警方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和福州晚报向广大群众辟谣,称未接到类似报警,并提醒在微信上发布假消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记者的微信朋友圈也收到类似消息,内容包括“金山万达十点后有抢包的,接到两次急诊,都是飞车抢,抵抗直接掐脖子或棍棒殴,好吓人。”微信还称:“每个人举手转发出去,才能引起福州警方的重视,相信微信的力量。”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仓山公安分局和金山派出所求证。仓山警方昨明确表示,并没有接到此类警情。金山派出所也证实,近两个月以来,从未接到过类似的报警。最后警方还提醒,谣言莫轻信,造谣、传谣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修定的《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九),微信发假信息,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九第291条增加了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相关阅读:
- [ 08-07]晋江90后女孩免费游遍大半个中国 工作半年玩半年|摩的司机抢包而逃 返乡途中落网
- [ 08-07]老母带尿毒症儿上医院 的哥的姐爱心接力 摩的司机抢包而逃 返乡途中落网
- [ 08-07]厦门一摩的司机一踩油门抢包而逃 抢10多万返乡途中落网
- [ 06-18]两吸毒男骑摩托车大白天抢包
- [ 06-10]厦门一独行女子路遇劫匪遭抢包 五旬保安挺身而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