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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7人入选中国好人榜 14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2016-01-11 07:44:26 郭立锋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郭立锋)邱超苏,长乐市玉田镇坑田村村民,13年来悉心照顾因车祸瘫痪的丈夫,对中风偏瘫的婆婆不离不弃,一个人扛起整个家,去年被评为福州市道德模范;林玉娇,长乐市航城街道下朱村村民,16年来坚持照料瘫痪在床的丈夫,抚育3个子女长大,去年6月荣登“中国好人榜”……

在长乐市,像邱超苏、林玉娇这样的“凡人善举”还有很多,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近年来,长乐市把坚持培树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最美长乐人”评选、学雷锋优秀志愿者表彰等活动,并涌现出林永其、陈家好、肖思明、陈雄志、陈克强等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自2008年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长乐市共有9人获评福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7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在榜样的感召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犹如春风拂面,社会正能量持续传递,文明之花在吴航大地上处处开放。

一个个榜样背后,是润物无声的城市文明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长乐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文明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市民素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2~2014年度,长乐市共有14个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33个单位获评福州市级文明单位,4个村镇获评省级文明村镇。航城街道洋屿村和梅花镇梅新村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村镇。走进长乐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它们主题鲜明、设计精美,融入城市景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城市文明进步的脚步。

小善大爱,点滴汇聚。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首届全国青运会在福州举办,长乐市专门制定《社会志愿者参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长乐市第一届青运会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部署青运会期间窗口行业做好优质服务,全力对接福州市执委会志愿者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岗位对接和专业培训。

近年来,长乐市以“邻里守望·情暖吴航”为主题,持续组织义务植树、家园清洁、文明引导、交通劝导、扶贫帮困、心理健康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类志愿者的网上登记注册工作,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将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感受快乐并传递给他人。

长乐市领导表示,当前,福州发展面临国家级新区、自贸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四区叠加”战略机遇,长乐全市上下将唱响适应经济新常态、致力谋求新跨越的主旋律,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长乐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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