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烟花爆竹2月2日起开卖 零售指导价较往年下降
2016-01-29 08:47: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市供销社获悉,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敲定,为2月2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廿四至正月十五),共21天。 同时,零售指导价也已出炉,记者对比发现,今年销售的238种烟花爆竹,售价比往年下调10%-30%。四城区销售网点名单也已确定,共118个。 百种烟花爆竹 指导价在百元以下 负责城区烟花爆竹批发配送的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118个销售网点中,鼓楼、台江各25个,仓山、晋安各34个,总数比去年少22个。今年备货近4万箱,预计开售前两天统一配货。 记者从拿到的价目表上看到,今年销售的烟花爆竹有238种,其中115种的指导价在百元以下。最便宜的是“榜山牌100型恭喜发财红炮”,零售指导价为每个1.5元,最贵的是“浏阳榜山—188发老板大发”,零售指导价为每个783元。 记者发现,与去年对比,今年烟花爆竹降价幅度在10%—30%之间,个别降幅达40%。 限制燃放区域 除夕初一全天允许燃放 目前,福州市也公布了禁燃禁放区域。 具体区域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商场、超市、影(剧)院、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高层建筑物、城市木屋毗邻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同时,福州市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马尾镇、罗星街道。这些区域在农历腊月廿四(2016年2月2日)至正月十五(2016年2月22日)的6时至23时(其中除夕、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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