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朋友圈现“新交规”别被懵了 多项处罚内容有误

2016-03-02 08:18:20 李琼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小孩坐副驾驶座

暂不处罚但很危险

网传:副驾驶座如有不满14周岁小孩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真相:这一点没有硬性规定,目前不会进行处罚,但未满14周岁小孩坐副驾驶座非常危险,最好配备专门的儿童安全椅,让小孩坐在后座并加以固定,而且有大人陪同。

网传: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200元。副驾驶座乘客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真相:不系安全带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司机在行驶中不系安全带,一种是坐在副驾驶座位的乘客不系安全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若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则在罚款的基础上记2分。无论是大巴还是小轿车,凡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如果被抽查到未系安全带,会被警告或罚款10元,不记分。

驾车时抽烟罚50元

网传: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2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200元。

真相:司机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若出现拨打电话、发短信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将会被记2分,罚款50元。驾车时抽烟的,罚款5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