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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家老年医院起火3人受伤 医院负责人被批捕

2016-03-29 09:36:33 林安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刘晨雨)2月6日下午,福清市一家老年医院起火,半个小时后,火被完全扑灭,3人受伤送医院抢救。记者昨日获悉,两名在火灾中受伤的康复病员分别于2月20日、3月4日死亡,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据了解,2007年6月,凡某在福清市登记成立托老康复中心——福清市老年医院,由凡某任法人代表。2015年6月,凡某委托犯罪嫌疑人林某全权管理该托老康复中心事宜,并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2015年6月26日,福清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依法对该托老康复中心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中心存在违规采用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未设置封闭式楼梯间的现象,便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15年9月25日前消除火灾隐患,并对该托老康复中心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盖区域进行临时查封。

2015年9月30日,福清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对该托老康复中心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接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而且又搭建了部分彩钢板房,遂于同年12月1日,作出罚款9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2月6日13时许,该托老康复中心主楼东侧病房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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