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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有楼盘土地年限缩水 购房前须看土地使用权年限

2016-04-18 08:09:06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土地证到期续费不一定很多钱

英泰第一城的一位业主徐女士说,当时他们第一批购房的众多业主得知自己买到的商品房只有37年的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坐不住了,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当时,有关部门和开发商都答复说,到期后可续土地使用期,到时购房者只要按地段级别,每平方米收取一定的费用,就可把土地使用期限续到70年整。

“因为国家目前对这种只取得50年土地使用期的商住房到期后如何处置仍没有明确规定,就算到期后可续期,很可能也得补交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那么折算起来价格就贵了。唉,真的很纠结。”徐女士说,直到今天,她都与与众多业主一样,仍对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放不下心。

所以,这几天温州的消息一出来,徐女士立即“惊”了。

“业主们都在传,我是一口气看完这个报道的。看到温州的那位业主近百万元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30万元为土地证续费的消息,我又郁闷了很久。”徐女士说,当时她本来就不想买了,只是舍不得那3万元定金。现在看来,自己还要付出的,估计比这3万元要加上好几倍。

那么,福州这些业主们到底要怎么办呢?

很多人有误解,那就是土地70年到期免费续期。实际上,《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福州房地产业内人士江南客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虽然《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做出了“自动延续”的规定,但这是建立在国家暂时不使用这块地的前提下,而如果土地到期需要续期的话,开发商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重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至于怎么续费,目前,相关部门都表示,暂时还没有具体说法。

不过,可以参考一下。

按温州的做法,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比如福州东街口的一套房,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土地面积一般远小于产权面积),按福州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0440元/平方米,要支付156600元。

按深圳的做法,根据2004年《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使用权在届满或即将届满的一年内,可以到房管局申请续期,按照当年基准地价的35%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是54810元。

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只能建议市民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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