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 “两车”执法整治同时开启
2016-04-16 08:38:3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4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许流钦)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今日起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两车”(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的整治工作也进入执法整治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今日起至11月30日每天7:00至23:00,各区都要组织不间断巡查和整治行动,加大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查监管和整治力度,及时查纠各种摆摊设点、店外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每月至少组织4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市城管委和市交警支队将派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重要节点、路段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业主需按照规定地点、时间经营,严禁擅自改变时间、地点经营或者发生扰民行为,否则取消经营资格。”该负责人说。 针对“两车”的整治工作也在今日进入执法整治阶段。对乱停放的车辆,若属于临街商家或单位的,一次劝导,二次罚款,三次按照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若属于前来购物或办事人员的,车主在现场的,责令车主立即将车辆停放到规定的停放线内;车主不在现场的,一律将乱停放的车辆搬离到就近的停放点或暂扣到规定的停放点。 同时,对全市代管点划线、标牌进行清理规范。17条禁停放道路和9条景观大道,将配备2名专职“两车”停放督导员,每天上路巡查;屡教不改的乱停车辆,执法人员按规定处罚或搬离暂扣。 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2016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年度计划已经编制完成。根据计划,今后将按路段或片区集中审批,统筹安排同一路段或同一片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具体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大型挖掘项目施工方案需经审查认可,尽量缩短占用、挖掘项目的许可工期。项目实施前,要求申请单位做好各种地下管线调查协调、绿化迁移等前期工作,避免边施工边协调,出现“围而不建”现象。对存在“围而不建”现象的,将约谈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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