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新举措 买房办证开证明合并办理
2016-04-26 07:29:3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4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市房屋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5月1日起,市民办产权证(含一手房和二手房)和开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可实现一步到位。 据介绍,此前市民买房办证,如符合当前购房契税优惠的家庭首套房、二套房政策,需先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申请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再到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5月1日起,凡在市房屋登记中心本部及其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申请一手房、二手房办证的,实行开证明与办证合并办理。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办证相关手续由以往的申请开证明、领取证明、申请办证、领取权证4次往返、排4次队,简化为申请开证明和办证、领取权证2次往返、排2次队,将极大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此外,合并办理职责整合后,原有办理查询证明的人员将调配至办证窗口,增开窗口,提高受理速度,减少办事群众等候时间。同时缩短办事时限,避免重复提供材料,节约资源。 但以下两种情况还需注意:1.根据当前政策,首套房、二套房以家庭(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为主体认定,申请办理手续时,请同时带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持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 2.由于各区房管局房屋交易税收征收模式不同于市本级,区办证仍按以往模式进行,即在各区房管局办证的群众需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请申请人携带家庭成员身份材料和购房材料先到市房地产档案馆(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楼)开具查询证明,再到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
相关阅读:
- [ 04-09]房产交易契税优惠细则调整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公布
- [ 04-01]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公布细则 购房套数认定主体为个人
- [ 03-10][反馈]福州房屋登记中心回复拍卖房产税费疑问
- [ 02-04]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响应市民呼吁 给"冷椅"加暖垫
- [ 01-30]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开展“一日一元捐” 筹集2万多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