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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18处地下停车场遭“鸠占鹊巢” 挪作商铺成洗车场

2016-05-06 07:50:04 莫思予 蒋雅琛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物业:

汽车美容是商圈配套服务

昨日16时,记者来到宝龙城市广场地下2层停车场看到,一家在停车位上改建而成的名为“天使汇”的汽车美容店正在营业,几名技师正在对店内停放的一辆汽车进行作业。

对于地下停车位被汽车美容店占用一事,宝龙城市广场的物业人员回应称,这是广场考虑到客户需求而引进的配套服务。“客人在消费和健身的同时,不仅可以把车放在店里进行洗车美容,还可以享受免费停车,一举多得,这项服务受到不少客人的欢迎。”该物业人员表示,多数商圈停车场的洗车店都是在亏本经营,商场对其有租金优惠,就是希望他们能持续为消费者提供实惠便利的服务。

有意思的是,就在记者采访时,宝龙城市广场物业处接到了恢复停车位的整改通知。该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保留汽车美容店的立场,争取让消费者继续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

部门:责令本月内恢复原使用功能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经批准建成的公共停车场、供单位和居住区公共使用的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位、专用停车位的数量。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改变功能、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的停车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

目前,福州市城管委已启动大型综合体和购物广场停车场违法挪用专项整治行动。“经公安交管部门与市规规划局的调查与核实,共有18处地下停车场存在违法挪为他用的现象。”市城管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介绍,各区清违办将于5月20日前对挪用停车位改造为其他用途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发出《自行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挪用者必须于5月30日前恢复原使用功能;6月10日前,逾期拒不整改的商家,将根据相关规定,撤销其经营许可、予以处罚,并协调供水、供电等部门对将停车位挪作商场、超市或洗车场的,不予提供服务;对逾期未整改的,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确保8月31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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