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城市规划启用新技术规定 更新海绵城市内容

2016-05-09 11:31:21 孙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而如何规划,则需要技术规定的“指导”。昨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今年4月15日,市政府批复了《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批准该规定自本月起正式施行,2000年起暂行的《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废止。与“旧版”技术规定相比,新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建设的新要求,在突出榕城特色、加快新区建设上均制定了具体规定。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技术规定有4大“创新”。

第一,强调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明确强调我市应以建设滨海滨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目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海、江、湖、山、城”的自然生态格局。

第二,强调通过加快新区建设,推动老城疏解,严格控制旧城建设强度,比如“鼓励鼓楼和台江的优质医院、中小学教育设施在新区联合办院、办学,现有院区、校区不得增加病床数和班级数”,以缓解旧城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压力,释放旧城公共开放空间和公共绿地广场,提升挖掘旧城文化底蕴。

第三,公平公正,树立规划权威,明确适应范围“以市中心城区为主,市域各县市参照”,将规划管理延伸至大福州区域,促进整体协调。

第四,顺应城市新需求,补充新技术内容,在完善土地使用管理、建筑管理等规划审批许可等核心内容基础上,更新完善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城市防灾、地下空间、立体绿化、城市空域保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内容,区分强制性、建议性和引导性条款规定,使其在规划管理上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