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贝茜 通讯员 洪叔敏)儿女长期在外地工作,虽按时寄生活费,但鲜少返家。为了让孩子常回家看看,近日,罗源七旬王依姆以“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自己儿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子女支付10年来的生活费共5万元,并要求子女在节假日回家看望。 罗源法院立案庭庭长黄碧霖在征求王依姆的同意后,联合县妇联进行诉前调解。“空巢老人缺乏关爱已是当前社会普遍问题,王依姆思念儿女是本次赡养纠纷的根本原因,需‘双管齐下’。”随后,县妇联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老人家中跟王依姆谈心,舒缓思亲之情。随后,黄碧霖直接与王依姆的一对儿女打电话勾通,做思想工作。 第二日,在罗源法院和县妇联调解下,被告的儿女回到罗源,向母亲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身体力行关心母亲的生活起居。王依姆乐呵呵地撤回了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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