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公园内有人拉网捕鱼 最高将罚款3000元
2016-05-27 10:46: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朱敏敏)金山公园内的流花溪,风景宜人,绿波之中,鱼儿游动嬉戏,但有人盯上了水里的鱼,拉网捕鱼。昨日中午,福州市民张先生途经金山公园,看到一名男子蹚水,拉网捕鱼,他拍下了捕鱼者的照片。 根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规定,在内河管理范围内,禁止炸鱼、电鱼、张网捕鱼等行为,一旦发现会责令改正,最高处3000元的罚款。 |
相关阅读:
- [ 05-13]智利政府颁布捕鱼禁令 渔民穿潜水服游行示威
- [ 05-10]大水围城,“捕鱼者悦”让人乐不起来
- [ 05-09]湖南道县大暴雨致内涝严重 民众街道捕鱼
- [ 05-06]湖边水库有人捕鱼?水务集团:是工作人员正常捕捞
- [ 05-06]河北渔船东营海域捕鱼时沉没 七人遇险四人获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