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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营改增首日报税4241万 10余万户企业获减税

2016-06-02 08:20:16 魏文忠、谢能雨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福州6月2日电 6月1日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首个纳税申报日,福州市共有936 户营改增纳税人申报销售额19.11亿元,应纳税款4241万元,入库税款1084万元。福州国税系统14个管征局全部实现成功申报。从申报情况看,营改增减税效应十分明显,福州营改增企业热烈欢呼税负下降。

营改增企业热烈欢呼税负下降

据福州市国税局介绍,此次营改增包括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市共有10.04万户试点企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统一优化税制、创造公平税收环境、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增长动力等都有重大的意义。对试点行业来说,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减税“大礼包”。6月1日到国税部门申报的主要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营改增对这些行业企业减税效应很明显。

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月1日申报一笔销售额为4300万元的增值税。如果按原营业税要缴税125.82万元,改增增值税后应缴税款下降为122.16万元,减少了3.66万元。福建五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销售额656.82万元,应纳税额32.84万元,按原营业税应税34.48万元,税负下降4.76%。

中泽置业昨日通过网上完成增值税申报,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申报销售额2.28亿元,应纳税额1141.48万元。该公司财务总监黄辛兴奋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缴纳营业税要缴1198.55万元,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1141.48万元,减税57.07万元,税负下降4.76%。黄辛说:“在征收率相同的情况下,一个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区别,就让我们得到了实惠。以后如果有新项目,还要提前筹划可抵扣的项目,让增值税抵扣链条补齐到房地产行业,实现应扣尽扣,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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