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7月12日起 福州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

2016-07-09 08:01:34 祁正华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9日讯(记者 祁正华)从7月12日起,福州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同时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支出高于收入时期,因贷款无法按时发放而执行轮候发放的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7月12日(含)以后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按照其在属地房屋登记部门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轮候。

7月12日以前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视为存量贷款,拟于8月12日前发放完毕。当个贷使用率稳定回落至90%后,将适时终止贷款发放轮候制度与贴息贷款。

据了解,在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期间,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纳入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的借款人,如果选择贴息贷款则不需要进行贷款发放轮候,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享受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可办理委托冲还贷业务。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产生的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由于信息系统原因,目前可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