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7月15日讯(记者 林宇熙 欧阳进权 朱毓松 通讯员 林莉菲洪耀文)受台风“尼伯特”影响,我市闽清、永泰等地严重受灾,不少企业遭受重大损失。面对灾情,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帮助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市经信委: 为受灾工业企业申请救灾资金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日下午,全市共有69家规模以上企业受损,累计经济损失3.3亿元。其中,闽清县有福建省金盛钢业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受灾,永泰县有永泰筑城机制砂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受灾,闽侯县有福州坚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受灾。 13日,市经信委成立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供应、调度等工作。目前,市经信委正积极帮助受灾企业申请省、市财政工业救灾资金,以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此外,市经信委还联系恒杰塑业、明辉机电、永强力加等企业,将27台发电机等应急物资送往灾区。 闽清县国税局: 因灾未能及时缴税不予处罚 闽清在此次台风中受灾严重,有的企业整个厂区进水,有的库存产品被损毁,有的因突然断水断电造成生产中断,有的厂房倒塌。记者昨日获悉,闽清县国税局已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当地企业渡过难关。 灾害发生后,闽清县国税局逐户走访,对每家企业损失情况进行台账处理,确保心中有底,同时指定专人为受灾企业服务定点联系人。 在企业减负方面,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及时办理税前扣除,开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绿色通道,尽量简化手续;二是统一进项处理,因台风造成的企业原材料、在产品、库存产品的损失所购进项按正常损失处理,不做进项税额转出,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适当放松增值税税负预警;三是因灾情造成企业未能及时申报,未能及时缴纳税款,将不予处罚和不予加收滞纳金,也不作为信用等级评定依据。 为支持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闽清县国税局对部分实行产能预警值管征的企业因台风造成减产和损失,根据台风所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适当调整;因灾造成企业订单未能及时实现,导致合同纠纷的,税务机关可以提供必要证明。另外通过税贷通渠道提供贷款资金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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