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灾区电网恢复重建 10月31日前完成 全面支援受灾严重的闽清、永泰等地区,对于不具备恢复建设条件的区域,采用转供电或临时供电方式,今日实现全面恢复供电。灾区电网恢复重建10月31日前完成,各项指标要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今后,因灾造成电网严重损坏的,原则上3天内基本实现乡镇级别应急供电,7天内基本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供电,15天内恢复正常供电。 通信: 8月10日前基本满足 灾区通信保障需求 7月20日前,基本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8月10日前,基本满足灾区通信保障需求;8月30日前,形成通信业灾后重建规划,高标准推进光纤进村入户;11月30日前,完成受灾地区通信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 因灾造成基础通信设施严重破坏的,原则上灾后3天内基本实现乡镇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0天内基本实现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1个月内基本恢复正常通信,4个月内完成灾区规划重建,各项通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供排水: 6个月内修复重建 供水系统 受“尼伯特”台风灾害影响地区,要在尽快恢复供水的基础上,于6个月内修复重建供水系统。今后,因灾遭受严重损失损毁的,原则上力争在72个小时内基本恢复供水,基本完成受淹地区的积水排除、垃圾污泥清理和环境卫生恢复;灾害特别严重的地区,力争在10天内基本完成。 水利: 7月25日前 保障农村临时供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月25日前保障农村临时供水,年底前完成修复重建。防洪排涝工程,8月底完成应急加固,年底前完成堤防修复。水库工程,年底前完成应急加固并验收。农田灌排工程,7月25日抢通临时灌溉供水,明年春耕前完成修复重建。 今后,水利设施因灾遭受严重损失损毁的,原则上灾后15天内保障农村临时供水,30天内完成应急抢险处置,6个月内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翌年汛前全面完成修复。 耕地: 2亿元专项补助 灾毁耕地复垦 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复垦项目。今后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原则上在8个月内完成复垦项目。 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灾毁耕地复耕应急补助资金,2亿元灾毁耕地复垦专项补助资金。 另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财政部、民政部18日向福建省安排75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尼伯特”台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全力支持做好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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