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20日讯(记者 张秀冰)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了解到,我市符合要求的房建工地将开展扬尘在线监测工作。 10月1日前,福州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仓山区东至金鸡山、连江北路、化工路、前横路、连江南路、则徐大道,西至闽江、闽江大道、二环快速路,南至二环快速路,北至北三环路、三环快速路;马尾区东至下德路,西至宗棠路,南至闽江,北至机场高速、快安隧道)规模以上房建工程施工工地,应至少配备安装1台PM10、PM2.5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2017年7月1日前逐步扩大到五城区范围内的房建工程。 据了解,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6个月的房建工程按规定都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不含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在线监测设备顶端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设备安装位置与基坑或房建主体结构水平距离不大于10米,且应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在线监测PM10、PM2.5数据可接入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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