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步骤 7月30日前完成选址 在灾后重建方案实施步骤上,7月28日前完成调查摸底,7月30日前完成安置地选址,8月15日内完成征地,8月30日内完成施工场地和重建点“三通一平”。 因灾受损且认定为一类、二类或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住户先行撤离安置。规划设计部门抓紧规划设计,在8月26日前完成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统规统建的,要在9月5日前动工建设。 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必须按户签订重建协议,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重建户签订,于8月15日前完成。有涉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同时签订旧房拆除协议。 重建标准 宅基地每户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16号)文件精神,重建房屋按照每户人口3人及以下的70平方米宅基地、4人及以上的80平方米宅基地的标准设计,层数为二层半或三层加坡屋顶。 为节约用地,鼓励重建户参照省璜镇玉水造福搬迁工程模式,建设多层公寓楼。建设方案应充分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
相关阅读:
- [ 07-27]闽清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公布 住房可获多项补助
- [ 07-27]福建省副省长黄琪玉赴闽清检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 07-27]省领导赴闽清检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福建14项课题获全国教育规划办立项
- [ 07-27]福州市总工会服务队赴闽清慰问 社会各界踊跃向灾区捐款
- [ 07-27]闽清县医院重新开诊 灾区有望27日全部通水通电
- [ 07-27]杨益民赴闽清永泰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