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28日讯(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陈传财)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残联获悉,近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卫计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7部委联合发文,切实推动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定,上述残疾人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参加驾训机构特殊培训并通过驾驶证考试后,可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同时,上肢残疾人只能驾驶经过加装辅助装置并经检测合格的小型汽车。 我市目前指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承担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体检工作。至此,我市符合条件的下肢、上肢残疾人及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均获得了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资格,这将增强残疾人在就业、出行等方面的技能,促进落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平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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